“老歌挺好的。”
严皓晨小时候住在逼仄的出租屋里,一层楼七八个小小的单间,住的几乎全是做风尘生意的“姐妹”。有一个和母亲关系挺好的女人,在不做生意的时候,总会开着收音机听歌。严皓晨记得她永远都是背对着门,跷着腿,手里燃着香烟,收音机旁堆着三四盒磁带,同样的歌翻来覆去地听,其中就有这首《月亮代表我的心》。出租屋的隔音效果不好,于是严皓晨隔着墙壁也跟着翻来覆去地听,到最后每一首都能完整地唱出来。
偶尔在水房里哼哼,其他“姐妹”听到了总要赞扬道:
“这小崽子唱歌真好听。这么小就懂唱情歌,长大了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女人。”
被那些阿姨们逗着,他也就乐得卖弄着多唱几首。后来渐渐长大,赞扬他的歌唱天赋的也已经不止出租屋里的女人们,他唱的也不再是那些老掉牙的情歌,开始玩起了以先锋和特立独行著称的地下音乐。
“我的爱也真,我的情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严皓晨闭上眼睛,悠扬而熟悉地曲调飘进耳膜。车里的温度适中,柔软的皮椅太舒服,音乐又是那样让人放松,他阖上的眼皮再也睁不开。模模糊糊地听到霍剑在身边接电话,却什么也听不清,意识就那样飘飘摆摆地离他远去。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有些暗,严皓晨困惑地拨开眼前垂下的银蓝色发丝,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指向三点半。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在霍剑的车里。
他直起身打量着四周,盖在身上的毛毯滑落下来。他坐着的是房间角落里柔软的沙发,房间的中央是宽大的办公桌,上面摆放着一摞整齐的文件,办公桌背后的落地窗被细心地拉上窗帘,遮住耀眼的阳光。
看样子应该是霍剑的办公室。严皓晨努力回想了一下,却还是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从车里到了办公室的。算了,反正他迟早会回办公室的,在这里等等就是了。
墙上的指针走过四点,严皓晨已经透过落地窗看了半个小时的街景,门外却一点动静也没有。他百无聊赖地抄起沙发前茶几上的杂志,一页页地翻着。
财经杂志上充斥着枯燥的分析和无趣的术语,严皓晨不耐烦地翻了几页,正要放下,却在杂志中间看到一幅眼熟的照片。高大的男人穿着笔挺的西装,眉目英挺,目光炯炯有神,一如既往地坐得端正而严肃。严皓晨扫向照片旁边的文章,满满一版都是霍剑的专访,谈的是恒远集团的经营理念。
这么说,这个年轻的男人并不是继承家业的纨绔子弟,而真的是撑起一家宏大企业的主心骨?
第11章
他原本就觉得霍剑和其他公子哥儿不同,没想到他居然真的就不是公子哥儿,而像他那身一丝不苟的装束显示的是个青年才俊。
严皓晨对着杂志上的图片微微眯起眼睛。他本来就不介意找个金主把自己卖了,却没想到无意中钓上来的是条那么大的鱼。真是想不到呢,明明还很年轻的样子。严皓晨坐在宽大的转椅上,想象着那个严肃认真的男人坐在上面发号施令的样子,玩味地勾起嘴角。
门外面隐隐传来争吵声。
“喂!你好歹给点关注好不好!怎么说也是我灵光一现得来的伟大灵感。不要不相信男人的第六感。”
“我相信。但是由于你这种第六感我无法理解,所以我希望它以提案的形式表现出来。”
男人还是很有一本正经地气死人的本领。严皓晨在心里替另外那把声音的主人默哀。
“喂!你明明知道我没有那个美国时间!我昨天才搞定英国的那个谈判,就马不停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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