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也会带回一些果实,如果天气不好或者实在没有像样的猎物,他们就吃法师包里的存粮。
当他带着猎物回来以后,菲尔斯就负责处理,他能熟练地用小刀给猎物剥皮剔骨切块,并且很乐意干这个工作,按他的说法,人和动物的结构并没有太大差别,剖动物也是一种练习刺杀术的方式,眼下他的目标是在一分钟之内剔出一副完整的兔子骨架。
等菲尔斯把肉切好以后,埃文德尔就开始做饭,常年独自生活的法师很懂得应该怎样善待自己的嘴,而且本着能吃好就绝不将就的精神,在包里藏了许多各种用途的调味料。和制作魔药时那种原料必须精确到克、时间必须精确到秒的难度比起来,控制食物的用料和火候根本就是小儿科。
跟他们比起来,帕洛斯能做的事情就太少了,毕竟圣殿骑士团可从没教过这些,不过他也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捡柴、烧火、扎帐篷,或者吃完饭以后负责刷锅,并且他一个人就背负了队伍大部分的行李。
背着剩下小部分的菲尔斯为此抱怨过:“为什么我们还得背行李?”
埃文德尔理所当然地说:“阿尔凯要负责侦查和开路,负重太多会影响到他的行动,至于我,你看我像是很有力气的人吗?”
“我是说,你既然有个空间百宝袋,为什么不把行李都卷一卷塞进去,这样大家都不用受累了。”
“我的储物空间是有限的,而且我们已经接近咏歌森林的边界了,这里随时都有可能遇到人,到时候你打算怎么解释我们四个人八手空空,什么行李都没带,就毫发无损地横穿了这片森林?”
菲尔斯无法反驳,帕洛斯好心地说:“如果你背不动的话,我可以帮你分担一些。”
“谁背不动了!”菲尔斯紧了紧肩上的背带,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去。
——
咏歌森林北部的边界还是比较明显的,走了几天以后,一条十几米宽的小河挡在了他们面前,在河的对面,树木就明显地稀疏了许多,也有了一些人类活动的迹象,甚至隐约可以看到一条小路。
到了这里,阿尔凯终于脱掉了他那身在丛林中完美无缺的伪装,露出了下面的皮甲。
菲尔斯已经对他好奇了很多天,要不是本能地知道这个闷葫芦是惹不起的,早就想办法一探究竟了。
看到阿尔凯那一头淡金色的头发和尖耳朵,他终于确认了自己的猜想:“你果然是个精灵!”
阿尔凯回头面无表情地看了一惊一乍的菲尔斯一眼:“怎样?”
“不不不我纯粹只是有点吃惊。”被那双红色的眼睛看着,菲尔斯立刻就怂了,“我终于明白你为什么刚见面就一副想弄死我的态度了,不过我跟那些黑暗精灵真不是一伙的,你看,我有一半的血统也来自精灵族,往上追溯几十代说不定我们还是亲戚呢。”
阿尔凯没有再理会他,而是解开了几个搭扣,把皮甲和衬衣也脱了下来,露出了纤瘦修长却肌理分明的身材,以及和花花绿绿的脸部大相径庭的象牙色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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