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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ch口袋里的小红蛇艰难地从FBI的防弹衣里探出小脑袋,略有些兴奋。

不过有的人,比警方的速度还要更快一点。

昔日精致漂亮的小公寓里现在只剩下一片狼藉了,巫琮坐在唯一一把幸存的椅子上看着半空中的女人挣扎,正是下午时分,阳光正好,他坐在背光的地方看不清神情,倒是清楚映照出女人扭曲的面容。

并不是多么漂亮的容貌,却见之可亲,一条白绫仿佛有生命般缠绕在她的脖子上,拉起收紧,却在女人即将断气之前松开。

“能帮你夺舍换魂。”巫琮看着那个女人,神情浅淡,“你见过她。”

“她在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越写越觉得巫琮像是个反派了【捂脸

本来觉得这一章能把这个案子写完的结果一不小心就刹不住车了【趴

有小天使说觉得房东没有海妖甜,这很正常啊,毕竟老粽子现在还没动心,还处在清心寡欲养孩子的阶段,而老咸鱼那是一见钟情,房东的糖都在后面,千年级别的老司机还是很有套路的w这个不能算是主线吧,算是半个感情催化剂的案子(?)可能还会顺便揭示一下老粽子的悲惨往事(并不是)

Ps.老粽子虽然只有一点阳气,但不是用一点少一点啊,最多是全身冰凉局部过热而已【我到底在说什么鬼啊

第42章

“你不能……”被吊在半空的女人露出一个扭曲的笑,“你不能杀死我的……”

所谓夺舍,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一具身体里只能容纳一个灵魂,既然鸠占了鹊巢,那原本的鹊鸟便要流离失所,对于脆弱的生魂来说,流离失所的同义词便是魂飞魄散了。

而那占据了“巢”的“鸠”,便理所当然地享用了原主的一切,原主的福泽,原主的善报,可能原主几世功德积攒下的一切,最后都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虽然地府每百年就要重修一次法律条例,现在但凡是涉及夺舍换魂的,一律打下十八层地狱,刑期从三百年到千年不等,取消其中元寒食清明冬至等日子返回人间探亲的缓刑假,并且从此不得再入人道。

但即便刑罚一次比一次严厉,夺舍之事依旧是屡禁不止,一则很难有谁会对这般捷径保有着平常心,二则就像先前所说,但凡生前是个人的厉鬼便无法拒绝拥有一个光明正大的人类身份的诱惑。

拥有了人类的身份,就意味着不必再担心那些该死的道士和尚天师,就意味着青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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