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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城呗。今天早晨的头班车,我一直跟他到车站,看着他上车才回来的。”

“他行李多不?”

“不多,就简简单单一个背包。”

李望想一想,对青松说:“你先回家等我,我到麦田客栈转转看有什么收获,等下跟你汇合。”

他再次走进麦田,故意东张西望,一脸焦急尴尬。

麦婶还记得他:“你不是前两天刚来过?”

“对不起大婶,我上次来的时候丢了一只手表,不知道丢在哪儿了,您看见没?”

凡是开客栈的人最怕听的就是客人丢东西,麦婶立刻着急起来:“没看见啊,你确定是在我家丢的?我家开店好几年了,还从来没丢过东西呢。”

“大婶您别急,我也不知道是在哪丢的,这不沿路都找找嘛,就想看看有没有可能是落在客栈了。”

“那手表很名贵吧?”

“也不是,就是早年的电子表,不值几个钱,但对我很重要,有纪念意义的。您让我再去我住过的房间走过的地方到处找找,行不?”

麦婶听说手表不值钱,长松了一口气,知道没有大事,遂改了口气说:“行,你找吧,找着了最好,找不着,我也乐得去嫌。”

李望遂从楼上到楼下细细看过,又往屋前屋后巡察一遍。在后院工具房外,他看到青松说的那辆独轮手推车,车沿搭着帆布,车轮上全是泥;旁边斜倚着一支铁锹,头柄也都裹着泥,显然有人刚刚用它下过苦力。

小麦昨晚就是推了这辆车上山的吧?需要掘地三尺这么严重,不问可知他想掩埋的那件东西有多重要。

毁尸灭迹。

李望本能地想起这几个字,背上冷嗖嗖似爬过一条蛇。

麦婶跟过来:“找到没?”

“没有。看来不是在客栈丢的,打扰大娘了,我再去别处找找。”

李望寒暄着出来,在大水碓处找到青松:“你昨晚跟踪小麦一直跟到哪里?带上锹,咱们上山去。”

“带锹干什么?”

“小麦昨天上山时带了锹,如果不是挖什么,就一定是埋什么。”

“明白了,他埋了什么,咱们就挖什么。”

就要跟一位真正的刑警上山破案,青松十分兴奋。迅速找了两把锹来,两人雄纠纠地进山了。李望一路弯着腰寻找蛛丝马迹,车轮的辙痕,踩断的草茎,穿着胶鞋的脚印,渐渐走到山深处去。风过竹林,如龙吟细细,含混地讲述着一个古老的故事。

青松羡慕地问:“望哥,这就是追踪术吧?我在电视剧里看过。”

“不错,根据小麦的身高、体重,车子的重量,车轮的直径,还有昨天晚上的天气情况,泥土的硬度,可以在这些痕迹中甄别出,这一组脚印是属于小麦的,其余的则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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