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季一直吃了三碗才撑得半死不活的躺在草席上哼哼,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跟阿历克赛说着话。
“其实要我跟着你我也没什么意见,不就是3年么,只要你顿顿都能让我吃的撑死,每日几克吗啡过活,我绝对跟你干,杀人放火高利贷,只要我能做到的你就放话吧。”他摸着自己肚皮说道。
“怎么?你还杀过人?”阿历克赛叼了只烟,凑到油灯的火苗上点燃了,慢吞吞的吸着。
“肯定不比你少。”
“你怎么会觉得我杀过人?”
“你是当兵的吧,当兵的有几个不杀人的。”陶季伸手向他也讨了支烟,阿历克赛盯着这个十几岁的男孩,看着他把烟剥开,把那一小团烟草扔在了油灯里,然后凑过去闻那冒出来的青烟。他深色的皮肤被火光映照的红彤彤的,细腻的肌肤纹理似乎告诉了阿历克赛,这皮肤下隐藏着怎样的力量。
“是,我是杀过不少人,不过我的目的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为了救人。”阿历克赛把自己的步枪放在膝盖上,叼着烟边擦边说道:“我的战友都是在这几年死去的,我想救活他们……”
“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在这几年死啊?”陶季把脑袋凑过去,看着火光下面黑黝黝的枪管和夹杂着灰尘的步枪导轨。
“因为我是从十年之后回来的啊。”阿历克赛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你不知道么?现在是1981年。”
“什么?!”陶季一下子从草席上跳起来,卷起的裤腿随着他的动作掉下来,盖住了脚腕。他大叫一声之后,愤恨的砸着枕头:“1981年!我竟然到了10年前!那真正的我呢?10年前的我呢?”
“应该不在了吧。”
“啊啊啊!妈的!我要杀了陶胜龙,难道还要等十年么!不不……我不用等,我可以现在就去,就去杀了十年前的他!”陶季光着脚,在床上翻滚着喃喃道。
“这是在哪儿!”他又猛地坐起来,问道。
“阿富汗。”阿历克赛懒懒的抬起眼皮看着他疯癫。
“阿富汗是哪儿?”他傻了。
“唔,位于中亚内陆——”他才说道一半,陶季就打断他的话说道:“离仰光多远?”
“大概……嗯,你知道印度么?大概是仰光到印度首都的两倍那么远。”他刚说完,就看到陶季傻眼了,一屁股坐在了草席上。
“我以为仰光已经够遥远了。”他喃喃道。
阿历克赛低下头继续擦枪,笑了笑:“你还是个孩子呢,我的国家更远呢,在更北边,那里很冷,每年都下很厚的雪。你一定没见过下雪吧。”
“嗯,我一直都住在柬埔寨,那边从来不下雪。”陶季呆呆的回答道。
屋里沉默了好久,阿历克赛的烟早就吸完了,他把擦好的枪放在一边,就听到陶季又开口了:“你知道怎么回去么?……我想回去。”
“还有3年时间呢,我会尽
快完成我的愿望,把你送回你的国家去的。”他笑了起来:“果然是想家啊,不过你还没接受自己已经死了这个事实么?”
“不,我只是想回去杀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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