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翔(黑鹰的名字)引起了村民极大的兴趣,这么个大老鹰简直是太引人眼球了,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被它秒杀了,尤其是在知道鹰翔性情温和的时候,村民纷纷上前去摸,或是拿出手机来拍照片,一时间,鹰翔简直成了桃花村的村宝,很快就传到了外边。
晚上的时候,鹰翔又飞出去了一次,很快又飞了回来,它是去找食,当然,也没有忘了给温如丝的好处,一只猪獾,不过这次是死的獾子,让温如丝又是一阵欣喜。
桃花村的村民好久都没有打着过獾子了,温如丝记得半年前刘老汉家的娃子逮回来一只,当天晚上就给吃了,温如丝也被请了去,那味道真是鲜美得很,真正的山珍,比牛肉好吃多了,想不到鹰翔倒是真有本事,求之不得的东西被这家伙轻而易举的就带回来了。
这只猪獾半米多长,却不重,也就十五六斤的样子,能吃的肉也不过十来斤,于是这天晚上,胖大娘家里分了点,一个前腿,温如丝又给刘老汉送去一个大大的后腿,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大概三斤多肉吧,烤来吃了,吃得肚子都撑圆了。
“有口福了。”躺在院子里,温如丝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喃喃的说,“如果天天如此,那就算一辈子呆在桃花村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幸福来得确实非常忽然,自从有了灵雨,温如丝一下子就翻身了,好运接二连三的到来,桃花村正在高速迈进,自已生活也越过越好,就算是城里的有钱人,哪能天天吃这些好东西,吸收这么清新的空气,温村长已经走到了许多人的前面。
因为有鹰翔在门口守着,温如丝晚上睡了一个安稳觉,这可是一个强大的保护神呢,温如丝甚至猜测,就算是一头老虎也未必是鹰翔的对手,毕竟鹰翔不是普通的老鹰。
........
“你怎么来得这么早?”温如丝看了看时间,不到八点呢,杨雪晴就到了,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有点眼熟,好像是杨雪晴的哥哥吧,正用一种充满莫名意味的眼神看着她,温如丝很讨厌这种眼神。
杨雪晴进了院门,赶紧朝菜地冲了过去,“要来晚点菜就没了,我当然得来早点,你又不给我留点,真讨厌,害得我天天都想着你这里的菜,所以你得负责。”
杨雪晴冲到菜地那里,摘了两根黄瓜,三个西红柿,用手噌了噌就那么吃了,“还是你这里的好吃,为啥别的却吃不出这种味来呢,真是奇了怪了,我觉得你应该去当菜农,而不是当这个村长,你这菜就算卖贵点也有人吃,肯定有钱途,要不你考虑下?”
温如丝只是笑笑,也不说话。
“如丝妹子,你还记得我吗?我叫杨鸿文,是雪晴的哥哥,重新认识一下吧。”杨鸿文含着很温暖的那种笑意,伸出手来,递到温村长的面前,他的手指很纤长,看着比较舒服。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的印象很模糊,杨鸿文这一次看到温村长的时候,就觉得极为惊艳,不是他想像的那种村姑,温如丝的皮肤白嫩剔透,跟刚煮出来的豆腐一样,而且身村高挑,腰肢笔挺,自有一种英气,这种气质极为吸引人,杨鸿文来这里本来只是有点好奇而已,不过温如丝却一下勾起了他的猎艳心理,正好现在处于空白期,决定用温如丝来凑个数。
温如丝冲他礼貌的点点头,伸手轻握一下就放了开来,然后便不再关注,武者对于危险有着高度的警觉性,温如丝的本能提醒她,这个男人貌似不怀好意,所以她不想和杨鸿文接触,要不是看在杨雪晴的份上,理都不会理他。
杨雪晴啃着西红柿,却关注着这两人呢,看到温如丝对这个哥哥极为冷淡,杨雪晴松了口气,又有些幸灾乐祸了,花花公子也有吃憋的时候。
凭杨雪晴的良心说,如果哥哥不这么花,那她不介意温如丝当她的嫂子,但是偏偏杨鸿文对女性就是报着那种玩玩而已的态度,杨雪晴真不想温如丝羊入虎口。
眼珠子转了转,杨雪晴走到杨鸿文面前问道:“哥,嫂子的病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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