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克:“……”
“我12年大学毕业,”乐辰说,“然后就出来工作,知道自己本事不行,也没指望自己能多有出息,就这么得过且过呗,想着赚够了钱回老家去开店。”
“这理想……”浩克斟酌了一下词汇,点了点头说,“很骨感,很实际。”
“……”乐辰没有理他,继续自顾自地道,“直到有一天,我在某个电视的娱乐节目里看到了秦拾。”
好老套的剧情……其实我经常会在电视节目里看见他。浩克默默地想。
“其实当时我就已经喜欢他很久了,但是那个时候我没有像现在这样,成为一个他的所谓‘资深粉’,就是一般般的粉丝而已。
他的电影,我会去看,他的音乐专辑我会去听——虽然他唱歌没有那些专业歌手那么好听,但是我愿意被他圈粉……因为我真的是亲眼看着他,一点一点的,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明星慢慢地红起来的。
也许现在有人会说,秦拾嘛,他就是靠颜红的,他能火到现在,或者是像现在这么火,都是必然的,他长得好看,演技也不赖,被人喜欢是应该的,拿了奖是应该的,什么都是应该的……但我却知道,其实他不是这样的。
他也有失败的时候,他也拍过烂片,他以前演过的电影之所以现在会成为经典,是因为他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很少有人会去否认他了,别人大多都只能看到他的好——因为他已经成功了。
但如果你仔细去回想他的履历,会发现他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怎么被人所关注。
为什么?
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
我觉得他很优秀啊,从各方面条件来说都是必红的命,为什么他还会经历那么长时间的黯淡期?
我也不知道。”
乐辰毫不在意自己的自问自答,也不知道在场唯一的听众浩克到底有没有在听,只是想把自己平常不敢说的,不好意思说的,甚至是没脸说的心里话给说出来。
“虽然这个问题一直没有人给我解答,不过后来我就此琢磨明白了一件事,秦拾从出道到大红,一共用了三年多的时间,而我出道到现在,一共才三年多时间。折合成计算题,我们可以仔细地算一下……假如秦拾的颜值和资本是x,而我的颜值和资本是十分之一,甚至是百分之一x,那么秦拾花了3x的时间让自己火起来,我是不是还需要花10x的时间甚至是100x的时间才能让自己火起来?如果这100x的成功再加百分之99的努力呢?”
“……”理科白痴浩克表示自己已经晕厥,为了不计算这道题,他选择回家开店。
“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放弃,”乐辰最后总结道,“我要等这道理的最后答案出来了,才能得出自己的结论。”
好吧。浩克心想,你赢了。
“我的一个好哥们,”乐辰又突然扯到了别的,“他说他打算找个女朋友结婚了。”
浩克:“……”这关我什么事?
“我每次一看到他,就会想起自己前几年在盛远碌碌无为地跑了那么长时间的龙套,而至今却一事无成,连我一直以为混得比我还惨的他现在都活得比我潇洒,我还有什么脸面继续再在这个圈里面呆下去?”
浩克简直快要抓狂了:你特么刚才说的好好的励志呢?
“所以我不想看到秦拾黯淡下去,”乐辰像是忽然有了力气,扶着洗手台站起来说,“我不想看见别人说他演技已经到了瓶颈期,不想看见别人说他拿了一次奖就再也拿不到第二次奖了,也不想听见他突然好端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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