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的筷子夹起一片肉片就塞进嘴里。
唔,味道是说不出的鲜、麻、辣!这是和餐厅里饭菜截然不同的美味。
怪不得要十五块钱,真心好好吃〒▽〒
杨绵绵埋头吃麻辣烫的时候,又有一位客人走了进来,三十几岁,穿了一套蓝色运动装,普通到她看了几眼都觉得好像对那张脸没有印象。
他坐在杨绵绵左前方,腰上扣着一个钥匙圈,从裤子后袋里滑了出来。
上面洒落着几点红色。
但真正让杨绵绵汗毛倒竖的却是那个钥匙圈的抽泣声:“不要再杀人了,求你了……”
那个男人当然听不见了,他狼吞虎咽吃完了一碗麻辣烫,扯了张纸巾擦了擦嘴。
杨绵绵痛苦地挣扎了几秒钟,最后在他离开两分钟后喝干净了碗里所有的汤,快步走了出去。
夏天的傍晚是街上人最多的时候,杨绵绵也不怕自己暴露,把手揣在口袋里慢悠悠踱着步子。
她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脑子却在飞快地转,最后得出结论——她得去警察局把那个水晶发夹偷出来。
首先,她不能确定那个男人是不是雨夜屠夫,虽然外表和发夹描述得很像,但……这个世界上的普通男人占了百分之九十九吧?
所以,她必须让水晶发夹亲自来看一眼,确定了之后再说。
当然,知道对方是雨夜屠夫以后要怎么办,那就到时候再说吧。
反正她就是相信自己肯定能想出办法来,智商高,任性!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里想吃麻辣烫=口=
是的,女主就那么撞见了犯人,省去了所有推理过程,这外挂开得我都觉得苏,omg,但这偏偏是个麻辣烫都吃不起的穷逼,这样真的好吗╮(╯▽╰)╭
第8章求证
跟着那个男人的路上,杨绵绵已经想好了下一步的动作,她没有跟着那个男人上楼,反倒是摸了摸旁边的那个电线杆:“那个穿蓝色运动服的男人住哪儿啊?”
那个电线杆听声音像是个汉子,粗声粗气地问:“你问这个干什么?想做坏事?不对,你怎么听得见俺说话?噢,你肯定是在自言自语。”
“……我是在问你。”
“你想做坏事?”
“我一个小女孩,能把他一个大男人怎么样?”杨绵绵简直要翻白眼了。
旁边停着的一辆电动车一听,热情地开口了:“你是东头的绵绵吧,我主人的丈人家就在那儿呢,我听三轮车说了,你绝对不是坏人!”
杨绵绵:“……”得,这还攀起亲戚来了。
电线杆和电动车也是熟的,天天在它脚边停放呢,两个人可以侃大半夜,东家长西家短都知道,这会儿电线杆也不磨叽了,爽快地回答:“他就住三楼,你找周大志干嘛呢?”
原来他叫周大志。
杨绵绵看见有人骑着自行车过来了,为了避免被人当成神经病,她没回答,只是对它们摆了摆手算是道别。
她还是应该买部手机,这样以后就能装作打电话而不是自言自语有毛病了。
但是手机好贵_(:3∠)_
为什么花钱的地方那么多,赚的钱却那么少呢,好心塞。
还是想想怎么把水晶发夹偷出来好了。发夹是证物,估摸着在证物储藏室里,看管肯定是不严的,问题是她要怎么神不知鬼不觉把东西偷出来再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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