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人是秋水为神玉为骨,一身冰肌雪肤。而文中的人物,以作者血为血,以作者骨为骨,以作者肤为肤。他们纵使再惊才绝艳、名动天下,被万人挂在墙头当男神膜拜;纵使再卑微丑陋、阴险狡诈,被世界遗落在边境,也与或有名或平凡的作者一脉相承。
而他们的血液将透过一个个文字,一行行句子,悄无声息地流到读者的血管中。读者们将一时被那炙热的温度所惊颤,而后血液将与他们的血液融为一体,日夜不歇地流动于血管中,仿佛从未存在。直到多年后的一个瞬间,他们会想起多年前匆匆一掠的文字。他们不再记得文字的模样与大小,但能从血液的温度上感受到文字粗糙的触感。
它代代相传。
未明依然坐在电脑前写小说。他手边的烟灰缸再度堆满了烟蒂,书房里溢满了刺鼻的烟味,而窗户只开了一个小缝,空气难以流通。
未明口腔里满是浓重的几近苦涩的尼古丁味。他手边的第三包烟已经只剩下最后一根。
他像不知疲惫与饥饿地写下去。天色渐渐暗了下去,路边昏黄的路灯闪烁着亮了起来,而屏幕幽幽的光映出他不带表情的面孔,在光与暗模糊的边界中,那面孔像被时间拉长,只留下一个隐约的影子。
像一个虔诚的理想者,像一个冷静狂热的殉教徒。
未明按熄手中的烟,从烟盒里抽出最后一根点燃。他继续打字,烟身同时飞快地被火点和人的呼吸消耗殆尽。
未明吸烟不像其他成了瘾的人,每每吸起总是一副陶醉的样子。他叼着烟的模样像叼着一根棒棒糖,一副可有可无的散漫模样。
但当他抽完这根烟再度按熄后,抬手再去摸烟时却发现什么也没有摸到。
未明微微皱了皱眉,右手在键盘上把最后几个字打完后,转头看向烟盒。里面空空荡荡,一根烟也没有。
“我操。”未明低声骂了一句,一把扯过烟盒里里外外翻来覆去地找了好几遍,一根烟也没有。他又爬起来在屋里找了一遍,依然没有烟,连烟头也没有。
未明忍不住又骂了一声。他回到电脑边看了看时间。八点三十。
一阵饥饿感随着对时间的清晰认知袭来。未明磨了磨牙,把这半天打的《远路》发了出去。
两万字。
未明一边感慨多久没有这样的灵感喷涌,一边洗漱收拾准备下楼买点吃的。
而这时,手机响了起来。
短信:张恒言:明哥,来“后城”不?新来了个高岭之花类型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后城”是G城的一个Gay吧,不大知名,但酒吧内的环境设施好,不像其他地方那么混乱嘈杂。
而张恒言那些人是“后城”里的常客。“后城”有“常客皆流氓”的说法来戏谑他们,同时也为新进店的人提个醒,不要跟他们太认真,玩玩就行。
但其实他们都不是真流氓。
流氓是什么?像李卓诚那样不务正业抽烟打架的不良少年,像城市边缘一些无所事事满身戾气的混混,或者张恒言他们那样唇边挂个痞气的弧度玩弄感情的基佬?
都不是。或者说充其量叫小流氓。
要像未明这样的在作者交流会上说:“好比写人,你要写一个没丁丁的男人,就得挥刀一自宫,江山一甩手。”然后哈哈大笑兑现赌约,写出三根丁丁的星际史诗,给后世留下“未明身负三丁丁”的不朽传说。
要像未明这样的在被掐装逼的时候以一句“吓得我物种都变了”笑对喷子,然后留下一句“你们知道啥叫装逼?装逼怎么了?装逼装逼,装着装着就成了牛逼。”便潇洒地完结了《三千江》。
——这样的,才是真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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