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将他们俩迎进靠街的雅间,谭思麟一边走一边拿手在他腰后狠掐,惹得他不住求饶。
“你看吧,是你自己要穿成这样的。”
“我还不是为了你!”
“你也看到了,什么事都没有,我就跟去遛弯儿一样。”
谭思麟伸手去拉他的衣角,把衬衫扯上来,果不其然,白色的纱布已经沾染了点点血红。
“流点血而已,男子汉大丈夫……”
“管你!”谭思麟没等他说完,扯下那弄得他生疼的发饰扔在桌上,把端菜上来的伙计都吓了一跳,以为是哪家的少奶奶这么豪放。
“你今天就安安心心做余夫人吧。”
阿威坐在旁边,看看余毅给他夹菜,而谭思麟又赌气夹回他碗里,默不作声地端起碗开始疯狂扒饭。
“吃慢点,阿威,你很饿吗?”
“可叹我避难到江南境,知心的朋友有几人?慢说是姻缘前生定,想不到在这离乱之中认识了……”
“思麟!我们的姻缘是天注定啊,夫人。”
谭思麟抬手拂掉他手里的酒瓶,白瓷铿锵碎在地上,那匪头也不敢再喝一口了。
☆、(无责任)番外一
我叫阿威,是重庆(以前)的土霸王——余毅的小弟。严格来说,我是狂风寨的二当家,因为我的大哥比较挑剔,所以好多事都需要我亲力亲为。
很多人都问我,是不是狂风寨人手不够,为什么每次都要我跟着大哥出门做事?
就连隔壁寨子的小甲,都会问我:“狂风寨是不是只有你一个弟兄?”
其实不是的,狂风寨是一个严谨的、有规格的土匪组织,每个兄弟都有属于自己的事情要做。
“阿威,你们一群孩子把狂风寨发扬光大也是不容易。”谭先生的师父,君安对我说道。
其实不是的,狂风寨也是有年龄大的人的,多大都有。那些叔公有的住在重庆城里,有的住在山后的坟里。
“阿威,余毅连洗脚水都要你端,真是不像话。”谭先生对我说道。
其实不是的,一般来说,大哥要我干什么,我就会吩咐我的小弟干什么。
看来,很多人对于我的工作都有些误解。
嗯,我也有小弟,他跟谭先生差不多年纪,心思活络,就是有时候有会犯蠢,有时候会不听话。
最近狂风寨没什么大事,自从举寨迁移之后,也经过了那段艰苦的、充满磨难的岁月,我们又开始招收小弟,继续当起了土匪。
我每天都要处理寨子里上上下下的事务和大哥名下的产业,那并不简单,不过好在我大哥现在已经不归我管了,他现在的起居饮食是谭先生负责的。
可是某一天,我坐在饭桌前和君师父、君师父的爱人、我的小弟一起吃早饭的时候,我们听到了一声来自大哥房间里的巨响。那听起来像是昨天刚拿回来的前朝花瓶碎裂的清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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